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方向)
Public Affairs Administration
本专业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社会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本专业设有公共政策、海洋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研究所,国际课程办公室、文献资料中心等机构。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年富力强、教学科研齐头并进的优秀师资队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100%。本专业通过精品课程群、特色课程群、实践性课程群及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注重夯实学生专业基础,拓宽知识领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技能,塑造学生良好的品格。先后与国外、香港、台湾等地区的著名大学和科研单位签署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办学协议。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础厚、口径宽、素质高、能力强,具备扎实的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经济学、社会保障及社会学等方面基本知识,具有公共管理理念、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党政机关、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保、社会保障等各类公共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研究、策划、教学及科研等工作,特别是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公共机构及相关公共企业从事咨询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社会学、公共政策研究、行政法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社会调查的理论与方法、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社区管理学、福利经济学、社会保障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薪酬管理、职业生涯规划、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
毕业生主要去向:毕业后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组织从事管理规划、政策研究与分析、外事交流、宣传策划、机关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高级文秘等工作,在非营利机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保、社会保险、社区部门从事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工作,也可到公共服务性企业和社区从事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532-66781250
E-mail:tongchunfen@126.com
联系人:同春芬教授/系主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公共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系统等的办公和管理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技能;熟悉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技能和写作能力。
毕业生应掌握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开设课程该专业除开设社会学、管理学、政治经济学等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讲授的课程有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组织学、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非盈利组织管理、管理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运筹学、会计学、应用统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行政学原理、行政法学、公共关系学、管理伦理学、市政管理学、管理定量分析、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与分析等。
就业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系统等的办公和管理工作。